公告: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6911B號函 辦理。
二、 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函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修正,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規劃於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113學年度免試入學)調整採計,爰各學年採計如下(本府業於110年11月8日以府教學字第1100256283號函公告各校):
(一) 109學年度入學者:維持健體、藝術、綜合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4分,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二) 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調整為健體、藝術、綜合、科技四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3分,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三、 請各校將旨揭「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公告於學校網頁,並向學生、老師及家長妥善宣導,積極溝通,以杜爭議。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