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
一、 依據本府文化局112年4月6日府文客字第1120001879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多元學習表現項目採計原則」,彙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共32項及「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共35項競賽項目,適用113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