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法規公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應主動通知教師,凡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提出重行敘定薪級申請一案。
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7月3日府教幼字第1140141157號函辦理。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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