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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西畫類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決賽現場創作試辦簡章」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公告人 : 廖彣傑 發佈日期 : 2021-11-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11 公告處室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0月29日藝視字第1100003964號辦理。
二、 有關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經擇定為「西畫類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 另,旨揭簡章及比賽要點可逕至本比賽專屬網頁(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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