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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心理諮商服務

公告人 : 網站管理員 發佈日期 : 2024-06-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6-28 公告處室 : admin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6月20日投衛局醫字第1130022492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函頒之「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業參考原則」可使用對象需為:
(一) 年滿18歲。
(二) 排除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不全患者。
三、 檢附「線上心理諮商服務」操作手冊及宣傳單張電子檔各1份
公告單位: 專輔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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