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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宣導】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一案。

公告人 : 全弘毅 發佈日期 : 2023-11-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1-09 公告處室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一、 依據內政部112年11月7日台內移字第1120912884號函辦理。
二、 檢送上開函、修正全文與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供參。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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